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

「律師界支持廢核」連署名單


「律師界支持非核家園」聲明
2011428
日本福島核災警示世人,核能發電並非永續發展之能源型態;核廢料中之鈽元素,半衰期長達數萬年之久,讓不使用核能發電之後代子孫背負守護核廢料之原罪,違反世代正義;核廢料不論放置何處,鄰避現象無可避免,台灣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之選址,亦侵害原住民族之生存權,違反環境正義。因此,我們強烈要求政府遵守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,落實「非核家園」目標。
發起單位: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
共同連署律師:
尤美女律師、文魯彬律師、王   上律師、王孟如律師、王秋萍律師、王寶蒞律師、
甘龍強律師、吳典倫律師、呂紹凡律師、宋皇志律師、李宏澤律師、李勝雄律師、
李慧芬律師、李震華律師、周廷翰律師、林三加律師、林玉芬律師、林明華律師、
林秋琴律師、林峰正律師、林啟瑩律師、林發立律師、林雅芬律師、林照雄律師、
林詩梅律師、林語然律師、林鴻文律師、林永頌律師、凃秀蕊律師、施淑貞律師、
洪舒萍律師、范曉玲律師、徐秀蘭律師、徐嶸文律師、涂予尹律師、翁國彥律師、
高涌誠律師、高雪琴律師、張子柔律師、張志朋律師、張訓嘉律師、張嘉真律師、
張譽尹律師、莊哲鳴律師、郭怡青律師、陳妙秋律師、陳采邑律師、陳雨凡律師、
陳盈潔律師、陳逸如律師、陳韋利律師、曾瓊瑤律師、游開雄律師、游夢月律師、
程春益律師、黃碧芬律師、黃繼儂律師、楊政憲律師、楊璧華律師、楚曉雯律師、
詹芝怡律師、廖郁晴律師、劉中城律師、劉志鵬律師、劉豐州律師、劉思龍律師、
蔡文玲律師、蔡志揚律師、蔡雅瀅律師、蔡慧玲律師、蕭永宏律師、賴中強律師、
薛欽峰律師、謝易哲律師、謝長廷律師、鍾文岳律師、鍾康治律師、簡安頓律師、
羅凱正律師、蘇宏杰律師、蘇敏慧律師、鐘登科律師、顧立雄律師……(持續增加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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